我市开展非公告电动车综合整治工作推进会

08-05 21:26  

本网讯(邓怡)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车经营行为,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。8月4日,我市开展非公告电动车综合整治工作推进会。

会上,工作人员组织电动车经营户学习了《当阳市关于开展非公告电动车综合整治的通告》,要求经营户对车辆质量、性能、用途、生产者、产地等应当向消费者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,特别是要告知消费者所购买车辆是否能在公安交警部门上牌落户、是否能上道路行驶;不能违法销售不符合新国标、未获得3C认证的电动车;不能非法改装、拼装电动车,要确保销售的电动车符合法律、法规的要求;要对质量、性能、用途等信息不真实、不全面、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,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。

据了解,《当阳市关于开展非公告电动车综合整治的通告》所称非公告电动车主要是指以电能、混合等动力装置驱动,未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《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》,用于载客或载货的三轮、四轮电动机动车(包括老年代步车)等,凡不在公告目录内的车辆均不予登记、也不可上道路行驶。

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教导员表示,将加强宣传引导,要求经营者禁止销售非公告电动三轮车、四轮车。同时加大市场巡查力度,规范经营者行为,杜绝虚假宣传,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相关投诉举报,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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