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年来,宜都市坚持以十八届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统领,紧紧围绕“四个全面”战略布局和推动创新、协调、绿色、开放、共享发展的总体要求,以“法润”工程为载体,扎实推进“法治宜都”和法治政府建设,实现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。
一、因势而谋,新理念激发内生动力
郡县治,天下安。2013年,省委法治湖北建设领导小组确定宜都为全省法治建设试点县市。如何让“四个全面” 战略布局落地生根,让创新、协调、绿色、开放、共享“五大”发展理念开花结果,市委、市政府一班人敏锐地感悟到:必须把法治提升到区域核心竞争力的高度谋 篇布局。
百强的自信催生法治的自觉。2015年8月,省委法治湖北建设襄阳会议和宜昌市委常委法治建设专题办公会后, 宜都市委高位谋划,高点对接,高效推进,迅速掀起了争当法治宜昌建设排头兵的热潮。市委主动对标先进找差距,进一步明确了提升“法润工程”、创建“法治四 城”(依法行政示范城、公正司法满意城、社会治理创新城、全民守法和谐城),力争在党委依法执政能力建设、法治政府建设、司法公信力建设等10个方面走在 全省县市前列的目标定位。
二、应势而动,新举措增添发展活力
一是高端定位,打造法治建设升级版。坚持顶层设计,聘请国内一流的专家学者成立法治宜都建设智囊团,制定了 《法治宜都建设总体规划》和三年行动计划,纳入全市“十三五”经济社会发展规划。把法治建设与“三市三区”建设有机结合,实施法治政府、法治市场、法治社 会“三位一体”的法治宜都建设。坚持法治、德治、自治“三治”融合,切实增强全民的法治信仰,在全社会形成“办事依法、遇事找法、解决问题用法、化解矛盾 靠法”的浓厚法治氛围。
二是紧扣重点,拓展法治建设新阵地。聚焦“关键少数”,培养法治型干部队伍。坚持每年对政府正副市长和政府组 成部门行政一把手开展一次述法评议,不断增强干部法治信仰、培育干部法治精神、提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履职尽责能力。坚持依法行政,组建政府法律顾 问团,参与政府重大决策。坚持公正司法,探索组建“主审法官制”审判团队,大力实施“阳光司法”工程。建立个人执法档案,法定职责必须为,法无授权不可 为。
三是狠抓关键,彰显法治工作“加速度”。健全领导责任机制,坚持书记抓、抓书记,全市上下各部门均成立了以党 组织书记任组长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及法治办公室,形成了“大法治”工作格局。建立项目推进机制,按照“立足现有、扬长避短、填平补齐、打磨装饰、升级加 强”要求,细化6大类30项“法润宜都”工程首批示范项目,指定责任单位抓好落实。建立督办考评机制,把法治建设的成效纳入领导班子年度政绩考核指标体 系,与年度“五项考核”一并进行,实行季度评分通报、年底结账兑现。
三、顺势而为,新成效释放法治潜力
一是法治示范创建开创新局面。制定下发了《开展法治示范创建活动的意见》,出台“依法行政示范机关”、“民主 法治示范村”、“民主法治示范社区”、“依法治校示范学校”、“诚信守法示范企业”、“依法管理示范单位”的“法治六建”示范标准,每年申报验收30%, 三年完成创建任务。先后涌现出五眼泉镇鸡头山、红花套镇渔洋溪2个“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”,吴家岗等8个“宜昌市首批民主法治示范村”,宜都市荣获全国首 批法治县市创建先进单位、全省“六五”普法中期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。2016年3月4日,宜昌市首次法治建设工作会议在宜都召开,推介法治宜都建设经验。
二是依法化解矛盾水平实现新提升。健全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网络,构建“村居有网、网中有格、格有五员”的法务网 格化排查调处工作格局。2015年,全市共调解矛盾纠纷3088件,调解成功3045件,调解成功率98.6%,防止群体性上访事件31件,防止民转刑案 件10件,大量的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在基层;充分发挥专业调解委员会在征地拆迁、环境保护、农村土地流转、林权纠纷、土地产权、学生意外伤害等矛盾纠纷高发 行业(领域)的作用。2015年,全市专业调委会共调解纠纷26起,涉及当事人152人,实际支付金额91万元;陆城街道办事处东风社区组建“乡贤理事 会”,实现村民依法自治。
三是法治红利惠民迈向新高度。组织全市政法机关和法律服务行业积极为重大项目建设、重点企业发展提供“法律直 通车”服务,为小微企业提供“保姆式”法律服务;市人民检察院“叶敏工作室”常年开展未成年人法律咨询和维权服务工作,被表彰为全省“优秀青少年维权 岗”;创建了社区一刻钟、农村半小时“法律服务圈”,建立了“一村(居)一法律顾问”制度,开展“律师免费助您讨薪-2015法律援助暖冬行动”,免费办 理农民工讨薪、维权案件19件,帮助370名农民工追讨欠薪570万元;组织开展送法进乡村“五个一”活动,全市共送法律书籍约10万册,举办法治文艺演 出123场次,开展“法治讲堂”187场次;组织普法讲师团和志愿者开展“百场法治讲座进村居”巡讲活动123场次,听众达16万人次。